道路的标号的意义
时间:2017-04-02 阅读:123 作者:
考虑到《国家公路网规划(2013 年-2030 年)》的实施,区
域干线公路网的格局发生了深刻变化,原规划普通省道中有一半
以上已调整为国道,导致现有的编码体系难以沿用。经论证,规
划采取全部重新编号的方式。其中放射线、纵线、横线、联络线
继续沿用现状的编码规则,分别以“1”、“2”、“3”、“4”
开头,新增环线采用“6”字开头:
1、编号原则
(1)遵照先放射线,后纵横线,再联络线的顺序;
(2)具体编号规则按照国标《公路路线标示规则和国道编
号》(GB/T917 2009)进行;
(3)环形线路,采用独立字段,为 S60X;
2、具体规则
(1)编号仍由 4 位(S□□□)构成,其中“S”反映线路
的性质为省道;□□□为数字,反映线路的类型和顺序。
(2)□□□:第一位□表示类型,后两位□□表示顺序。
“1”开头表示从合肥出发的放射线,共 5 条(S101-S105)。
“2”开头表示纵线,以路线北端为起点,南端为终点,按
路线的纵向排列,由东向西顺序编号,共 55 条(S201-S255)。
“3”开头表示横线,以路线东端为起点,西端为终点,按
路线横向排列,由北向南顺序编号,共 49 条(S301-S349)。
“4”开头表示联络线,依据走向确定路线起点(北南走向
路线北端为起点,东西走向路线东端为起点),按起点纬度由北
向南顺序编号,如起点纬度相同,则按由东向西顺序编号,共
78 条(S401-S480)。联络线中的远期展望线以“F”开头,自
北向南顺序编号,共 15 条。
“6”开头表示环线,按由北向南顺序编号,共 6 条
(S601-S606)